根據《中共黃岡市委、黃岡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蘄春縣機構**方案的通知》(黃文[2010]66 號),設置蘄春縣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(以下簡稱“縣扶貧辦”),由縣政府辦公室歸口管理。縣扶貧辦是縣政府主管全縣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工作的職能部門。